敬请关注!珠海中级法院院长黄炯猛离职前替违法建筑侵害相邻权启动民事再审案将开审

2022年3月22日,本网获悉:由广东珠海原中级法院院长黄炯猛在离职前,替违法建筑启动院长监督程序,对已经生效并进入执行的民事相邻权纠纷再审案,将于2022年3月24日上午,在珠海市中级法院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当事人陈凤明要求法院就该案现场直播,关注中国司法的人士均可在最高法院的庭审直播网进行观察。

该民事案件的起因是:位于珠海市金湾区金海岸华阳路509号,是伤残军人陈风强与哥哥的共有房屋,建造于2004年,根据规划共建了8层半,后被城管违法强拆了5层半!为此,伤残军人陈风强被迫信访维权17年,不仅母亲被殴惨死,自己也三次被构陷入狱。

到2018年,珠海市公安局干部杨虹在金海岸华阳路509号的正南面,违法建造6层豪华大楼,而金海岸华阳路509号的西侧,黄良文又违反规划建造高楼,两家的违法建筑严重影响金海岸华阳路509号的通风、采光,及通行等权利,金海岸华阳路509号的登记房屋主陈凤明遂举报,行政机关确认了杨虹的违法建筑,并责令其自行拆除【至今尚未完全履行】,对于西邻黄良文的违法占地造成的相邻权,金湾区法院与珠海市中级法院均确认违法并作出排除妨害的民事判决。

排除妨害的民事判决生效后,黄良文没有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陈凤明申请了执行。然而令陈凤明意想不到,珠海市中级法院黄炯猛居然启动院长监督程序,于2021年12月9日作出(2021)粤04民监5号民事裁定书,要对已经确认的违法建筑侵害相邻权的民事判决进行再审,中止了生效判决的执行。

陈凤明经过查询得知,原珠海市中级法院院长黄炯猛跟黄良文是同乡,而其作出院长监督程序并作出再审裁定后一天,其法院党委书记已由张春和取代,同年12月1日,院长一职也被任命的代理院长为张春和取代。

黄炯猛在离职前,为一起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的涉及违法建筑侵害相邻权的民事纠纷案件,启动罕见的院长监督程序,明显有滥权枉法的嫌疑!为此,陈凤明于2022年1月12日到广东省会的广州市,就珠海市中级法院原院长黄炯猛在离任前,滥用院长监督程序,为同乡逃避执行而枉法裁判的犯罪行为,根据各级人大代表监督法和监察法的规定,向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广东省纪委监察委、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控申处等提交举报控告材料,但两个多月过去了,接受举报材料的人大、纪检监察、检察院均未有答复。

虽说民事诉讼法第198条【现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了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在发现明显错案时,可以启动院长监督程序,但全国一年也难得有几起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才会启动院长监督程序,现在这比六合彩中奖概率还要低的多的院长监督程序的幸运,居然落在了违章建筑被生效判决确认的民事相邻权纠纷中,值得关注中国司法进程的人士的观察。

陈凤明电话:13612220596。

来源:维权网

请分享这个故事: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