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7日,本网获悉:河南维权人士李玉凤被控寻衅滋事案,于2021年9月26日在河南焦作市中站区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一天,公诉人建议量刑四年有期徒刑,辩护律师彭剑、段汉杰出庭为其作无罪辩护。法官最后宣布将于2021年9月30日上午10时宣判。
2021年9月21日,就李玉凤寻衅滋事一案,辩护律师已经向焦作市中站区法院提交了该案调取新证据的申请书。
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法院向河南维权人士李玉凤的辩护律师彭剑送达出庭通知书。通知李玉凤寻衅滋事罪一案定于2021年9月26日于该院第四审判庭审理。律师已经于9月21日向法庭提交调取新证据申请书。
李玉凤:女,1958年3月10日出生,河南省修武县人,基督徒,维权公民,中国在押维权人士。
1990年代末,曾因家中惨遭两次政府不当拆迁,损失巨大,其被迫提起诉讼,打赢了官司,但因被告是当地政府,法院不予执行,故而其被迫上访维权;曾因不断维权,被当局进行恶意打击报复,并以“妨害公务罪”对其判刑2年;出狱后其继续状告地方政府,再遭逼迫,又被劳动教养1年6个月;两次入狱,备受酷刑折磨。
2014年9月30日因与他人前往监狱迎接“新公民运动”维权代表袁冬出狱,并率先打出横幅“欢迎袁冬从小监狱回到大监狱”,又被北京大兴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同年11月6日被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批捕,至2015年6月5日被取保候审释放;关押期间,曾被突击审讯(且大多是疲劳审讯)达50余次,身心惨遭迫害;同年10月26日,又因在北京南站照相被北京市丰台公安刑拘一个月后,交由焦作市当局带回原籍,补充侦查再次被刑拘,后转正式逮捕,被关押在河南省焦作看守所;
2017年1月16日,被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并在郑州女子监狱服刑;2019年2月21日,刑满释放;
2019年7月5日,因其与同伴封西霞到北京最高法院申诉,又到河南省法院驻京办事处反映司法腐败制造冤假错案问题,随遭焦作维稳办人员抓捕、刑拘;2019年8月8日,被焦作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2020年9月,其案已被地方检察院移送至焦作市中站区法院。目前被羁押于河南省焦作市看守所。
对李玉凤的境况,本网将持续关注。
来源:维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