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2日,本网获悉:此前在世界人权日被拘留的江西萍乡维权人士朱玉芳,其所居住地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政府,在腐败分子的主导、推动下,公安、检察院快速联动,使朱玉芳在刑事拘留后不到一周即被批准逮捕,现羁押在萍乡市看守所。
朱玉芳:女,46岁,江西省萍乡市人,曾为私营企业主,2006年因所经营的店铺被时任萍乡市副市长唐湘萍及其丈夫房管局局长家族开办的房地产公司强拆,而走上维权之路。
萍乡地方政府在腐败势力操纵下,将朱玉芳作为重点维稳控制和打击对象。在维权过程中,朱玉芳多次被绑架、关黑监狱、遭受酷刑。
2012年2月,因在北京上访维权而被非法拘禁于北京市大兴区某黑监狱8天,并被与两个男看守放在一个房间,险遭人身侵犯;
同年4月18日,因再次在北京上访而被警方抓捕,并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后又被送至北京市久敬庄非法拘禁4天,而后被遣返原籍;
2012年4月—6月,曾被地方当局长期非法软禁家中,房门被反锁,不准出门;2014年9月7日,因到北京上访而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后因其怀孕又于同日被取保候审;
2015年7月28日,因其身穿访民反腐文化衫到联合国驻京开发署呼吁要求人权,而被北京市朝阳区警方再次刑拘;2015年8月26日,因持续在北京上访维权,并将自己遭受迫害经历发于网上,再度被北京警方以“查获访民身份”为由抓走和交由萍乡驻京办事处将其遣返原籍,于遣返当日被萍乡市安源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并关押于萍乡市看守所;
2016年11月14日,其被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法院一审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3年;其不服上诉,2017年1月13日,经江西省萍乡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后送江西省女子监狱服刑;
出狱后,其一直就被枉法冤判申诉;
2021年12月3日,因又到到江西省高级法院申诉,遭拒,随就在法院门外举牌呼吁;
2021年12月10日(即世界人权日),其突遭失联,后知被江西省萍乡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不到一周即被萍乡市安源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羁押在萍乡市看守所。
来源:维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