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香港当局判刑的前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戴耀廷的案情与简介

2022年9月19日,本网获悉遭香港当局判刑的前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戴耀廷的案情与简介,现通报如下:

戴耀廷:1964年7月12日出生,英语名:Benny Tai Yiu-ting,香港人,基督徒,香港法律学者,前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和副教授,“占中三子”,民主派意见领袖,中国在押政治犯。

自幼生长于香港;1980年代,中学毕业后曾就读于香港大学法律系,获取法律学士学位后,又取得法律深造证书,并在英国伦敦大学获得法律硕士学位;

早年曾有浓烈的“中国情怀”,喜读中文和中国历史,后在大学期间,因吸收民主自由思想而认识到一国之强大不只是富国强兵,而是让它走向宪政,遂研究兴趣转为宪法、宪政、公法、法律和政治及宗教的关系、人权及参与式民主等,并成为民主派意见领袖;

大学毕业后,曾在民主派领袖李柱铭办公担任法案助理,并是《香港基本法咨询委员会》两位学生代表之一,同时对“一国两制”的实施提出了批判与质疑;

之后曾多年在香港大学法律系当副教授、并曾在2000年-2008年期间担任法律学院副院长;

2013年,曾因提出“让爱与和平占领中环”观念而闻名,并认为香港若未能有“真正普选”,即应该参与占领行动以争取2017年香港行政长官选举得以有“真正选择”;

2016年2月、2017年4月、2019年,曾因先后提出雷动计划、风云计划及民主派35+初选等行动,而赢得香港市民的极大支持和响应,但却屡遭亲共建制派人士及媒体攻击。

2019年,随着港版国安法的正式实施,其很快被香港国安警方拘捕,被控曾因发起“占领中环”运动,并于2014年9月27日-28日在香港中环金钟不同地点“煽惑他人”或“煽惑他人煽惑”非法阻碍行车道,因而被捕;

同年4月9日,其被西九龙裁判法院庭审裁决“串谋犯公众妨扰罪”和“煽惑他人犯公众妨扰罪”罪名成立;至4月24日,被判监16个月;其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并申请保释;

2019年8月15日,在服刑4个月后,终被获准以10万港元保释等候上诉,并要交出旅游证件,不可离开香港;

2020年2月24日-26日其上诉在香港高级法院被聆讯;同年3月4日,其保释被撤回而返监;2021年4月30日,其上诉最终被驳回;同年7月,其副教授一职被香港大学校委会以在“占领中环”运动中有“不当行为”为由解聘,同期,其与另外二人又被廉政公署以在2020年协调民主派初选时涉嫌选举开支非法行为等为罪由起诉;

2022年5月24日,被香港区域法院又以“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等罪名判囚10个月;并与之前罪刑同期执行;截至目前,其等多人涉嫌民主派初选案,因系漫长而系列的审讯,故其仍需在押,继续候审。目前在香港大屿山石壁监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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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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