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日,本网获悉:江苏盐城阜宁县的环保人士嵇书龙女士,因之前连续5次到阜宁县法院查阅复制自己被构陷的案卷,被以“必须由律师”为由拒绝,就向12348投诉反映,而12348热线建议她向当地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嵇书龙女士就联系了阜宁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经过将近一个月的申请,司法局于昨天正式撕下了扶弱的画皮,拒绝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嵇书龙女士因为带领村民抵制阜宁县政府从苏南引进有毒化工企业,保护村民耕地和自然环境,而被原阜宁县公安局长、副县长沈恩山构陷判刑两年,还在监狱中经历了九死一生的酷刑折磨,于2014年11月1日活着走出监狱。2017年10月2日,嵇书龙女士因为继续在北京边打工边上访维权,再次遭到阜宁县公检法以寻衅滋事“口袋罪”重判4年!
2021年11月18日,嵇书龙女士第二次走出冤狱。经过一段时间休养后,嵇书龙根据刑事判决书中所列的、指认自己煽动村民上访的所谓证人,进行了面对面的情况了解,发现公安机关所做的这些询问笔录,几乎全部是虚假的,这些证人居然完全不知自己何时被做了“证言”。
为了洗清自己的冤案,嵇书龙女士开始到枉判自己4年有期徒刑的阜宁县法院的档案室,要求查阅案卷,但阜宁县法院一而再、再而三拒绝嵇书龙女士的正当要求,而这种异常的行为,似乎也印证该案属于徇私枉法构陷的事实。
据嵇书龙女士反映,自己跑了阜宁县司法局6~7趟,介绍了自己坐冤狱4年,目前生活困难现状,法律援助中心的李元生主任开始态度不错,问自己有什么诉求,当嵇书龙告诉他说申请法律援助是请律师到法院复制案卷,及写一份向最高法院的刑事申诉状,并把刑事判决书、裁定书、驳回通知书等提供给了李主任。李主任先是安排一位姓叶的律师,结果叶律师看了材料后,以自己很忙为由婉言拒绝了援助。后来,李主任又对嵇书龙女士说,只有上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裁定书,他们才能够提供法律援助。
如果上级法院根据嵇书龙自己的申诉,作出了撤销原刑事判决,那还用得着法律援助?从阜宁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李主任的解释中,完全印证了“在党的领导下,律师就是配合公、检、法三家打麻将的那个点炮的”说法,而非正直为司法不公的弱势群体挺身而出仗义执言。
从中国现有的法律来说,嵇书龙女士因为保护环境遭到构陷与迫害,而环境保护属于公益事业,且不说其现在已经困难到生活无着的地步,就是还有基本生活来源,也完全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
本网认为,阜宁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冷漠拒绝提供法律援助的行为,等于自己撕下了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司法为民”的画皮,也印证了所谓依法治国就是以领导的想法的说法。
嵇书龙电话:15358285536。
来源:维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