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5日,本网获悉:今天又到了周二,江苏环保维权人士嵇书龙第五次到江苏省阜宁县法院,希望这个院长接待日能见到院长,查阅自己的被“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的案卷,因为该法院档案室的负责人说,嵇书龙女士的案子,必须由院长同意才可以查阅案卷。
嵇书龙女士说,今天早上阜宁县下大雪了,还是没有见到院长坐堂接待群众,法院信访室的严庭长(听别人喊她严庭长)她做模作样的打电话,然后对我说,档案室的人说不见我,要我找公安局办案单位,只要公安办案单位同意,法院就把公安做的笔录复制给我。我打江苏省高院12368反映,她们回复说也帮不了我,让我继续与法院勾通。
嵇书龙女士因为带领村民抵制阜宁县政府从苏南引进有毒化工企业,保护村民耕地和自然环境,而被原阜宁县公安局长、副县长沈恩山构陷判刑两年,还在监狱中经历了九死一生的酷刑折磨,于2014年11月1日活着走出监狱。2017年10月2日,嵇书龙女士因为继续在北京边打工边上访维权,被北京云冈派出所配合下的阜宁县截访人员抓回,由阜宁县公检法“一条龙”办案,以寻衅滋事“口袋罪”再次重判4年!
2021年11月18日,嵇书龙女士第二次走出冤狱。经过一段时间休养后,嵇书龙根据刑事判决书中所列的、指认自己煽动村民上访的所谓证人,进行了面对面的情况了解,发现公安机关所做的这些询问笔录,几乎全部是虚假的,这些证人居然完全不知自己何时被做了“证言”,替司法机关做了伪证。
为了洗清自己的冤案,嵇书龙女士开始到枉判自己4年有期徒刑的阜宁县法院的档案室,要求查阅案卷,但阜宁县法院一而再、再而三拒绝嵇书龙女士的正当要求,而这种异常的行为,似乎也证明该案属于徇私枉法构陷的事实。而且,上周嵇书龙到阜宁县公安局要求返回扣押的财物,而作为办案机关的阜宁县公安局,居然对当年抓捕、及指定监视居住嵇书龙女士时暂时扣押的财物都找不到了,更进一步证明了该案是个彻头彻尾的构陷维权人士的冤案!
嵇书龙女士今天在阜宁县法院等待院长一直到中午,见法院死也不敢给查阅与复制案卷,知道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说只能改走举报控告的途径了。
嵇书龙电话:15358285536。
来源:维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