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公民宋会春举报违法占地未获处理而申请复议,自然资源部以情况复杂为由决定延期审理

2022年1月12日,本网获悉:今天,宋会春收到国家自然资源部作出的自然资复议【2021】907号(延)《行政复议通知书》,称“因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延期至2022年2月7日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宋会春于2021年11月5日寄出《行政复议申请书》,请求责令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济南局对宋会春的举报作出处置。

国家自然资源部于2021年11月8日签收宋会春的行政复议申请书。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期限为60天,从2021年11月8日签收之日起算,国家自然资源部应当在2022年1月7日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或者作出延期审理通知。但国家自然资源部于2022年1月10日才作出该通知,已超期二天。

2013年,郑州市中原区政府与郑州市中原区宋庄村民宋会春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依据《中原区柿园村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规定,建设安置房的最长期限为三年。但签约后八年过去了,该安置房还未建成。宋会春发现,中原区政府在未完成土地征收,也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长期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并违法施工。宋会春分别向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举报。

宋会春认为“中原区政府非法占地的行为,违反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郑政办【2014】18文件第四条第八项规定”,

并向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济南局举报,请求依法查处。该局于2021年8月8日签收了宋会春邮寄的举报信,未作出任何反馈,是对公民举报权的漠视。于是,宋会春向国家自然资源局申请行政复议。该部以“情况复杂”为由,延期审理。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济南局收到宋会春的举报后,二个月未作出任何反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对此,国家自然资源局60天还不能查清,其行政效率令人担忧。

至于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未经征收而使用集体土地是否违法,是否应当查处,则属于另一法律关系。

宋会春对政府的信任才坚持从举报到申请行政复议,不论该“情况复杂”到何种程度,相信国土资源部会查清事实,依法处理。人们拭目以待。

来源: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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