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次限制出庭中的第2次,向四川高院申诉赔偿,再被驳回。
这第2次发生在2018年8月16日,2020年9月14日收到凉山中院驳回决定,9月18日向四川高院申诉,1年后,才收到驳回决定,这效率也够高的!
“法院主动裁决自己赔偿律师”,这事儿听起来就无比疯狂奇妙!
不用说开了这样的口子,会有天量的损失,单单对自己权力的限制,就无法忍受。所以,这样的案例不能有。既然不能有,那找理由就好办了,且不说自己是裁判,掌握着规则的制定和解释权,单单法律留给自家的自由裁量权就足够用了。呵呵!
不过,眼下有一点还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谁也不敢公然裁决“禁止带电脑出庭”,因为这是逆文明科技而动,风险太大,除非刹车失灵!
附:驳回决定书
来源:维权网